
昨天跟老板和老板娘在洛克菲勒中心吃饭,一边是摩天的金融和信息中心,一边是免费露天电影,放小成本独立制作影片。然后老板娘跟我说,这就是纽约,有的不仅仅是钱,还有最前沿的艺术跟文化。
我说是啊是啊,英雄所见略同。心下补充一句老板娘你真有品味,思想境界竟然达到了我的高度活活活。
后来回家跟猪小妹打电话说我暂时打消了回国的念头了,因为世界上再找不到一个城市象纽约这样适合我的个性。事实上纽约的个性就是不给人规定个性,所以任何人都觉得在这里活得很有个性。我是个没有个性的人,所以应该在这个城市好好的培养一下个性。
之前跟屁一样随老板夫妇参加了一个酒会,Vietnam 总统的纽约金融界招待会。老人家发表了一长篇劝美国人到越南投资的”“檄文”“,话还没说问,就摆出主席登上舷梯后的惯用Pose,开始蓦然回首挥手致意,在镁光灯下款款微笑。我当下就怀疑,是不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官员都是一个流水线生产出来的。相比之下,一位在场内奔来跑去的超级红发帅哥记者,留给我的印象就比这位”有历史意义的来访者“深刻许多。
候姐跟我说,纽约是好,但在这城市呆久了,压力大,每个人多多少少都被磨出了怪癖。
我保证这句话完全真实。譬如,我曾跟一有身份的富人一起吃饭,买完单起身离开时,见他顺手把桌上的火柴揣进了裤兜,尽管他从来不抽烟。当时我的嘴巴呈惊讶状造型,一直保持了半个小时。
我不知道有一天我会被纽约搞出什么怪毛病来——或者说——在现有怪癖的基础上发展出什么新怪癖,但我发誓,任何时候我都不会顺手牵火柴。五美元以下的不予考虑——起码这点品味我还得保持。
